【终本案件实务指南】收到“终本裁定”别慌!这不是案件的“终点”——银开执行通律师四步法,教你唤醒“沉睡”的案件 “终本不是终点,是专业博弈的起点。” “老赖的终点,是看守所的门口。” “您
官司打赢了,判决生效了,你向一审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立案之后你才发现,被执行人的主要财产——厂房、土地、机器设备——远在千里之外。你开始犯愁:难道这官司白打了?
为统一执行案件立案、结案标准,规范执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为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规范法官基本行为,树立良好的司法职业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制定本规范。
为了保障依法公正执行,提高执行工作效率,根据有关规定和执行工作具体情况,现就高级人民法院统一管理执行工作的若干问题规定如下:
为了依法及时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2007年10月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对执行程序中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出如
关于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申诉一案,你院《关于深圳中院执行中华乐业有限公司与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仲裁裁决一案的情况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切实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推动人民法庭工作不断
为了保证在执行程序中正确适用法律,及时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实践经验,现对人民法院
为了规范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民事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程序,进一步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规定,结合审判实际,制
为了规范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案外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办理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案件,确保公证债权文书依法执行,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执行实践,制定本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好。我是陈军。在银开所做了这么多年执行案件,每天都会遇到客户问我同一个问题:“陈律师,我官司赢了,判决书也拿到了,对方就是不给钱。接下来我该去哪家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个问题看着简单,其实不少客户都栽
强制执行如何突破“查人找物”困局?本文从府院协同视角,系统梳理法院、公安、税务协作机制,提供律师依法持令调查的实务操作指引,并附核心风险提示与收费合规说明。
法院以“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由作出终本裁定后,债权人不要轻易放弃——债务人很可能对外享有到期债权却怠于催收,将财产“藏”在别人手里。依据《民法典》第535条,债权人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代位权诉讼,跳过债务
债务人声称“无财产”往往是执行僵局的核心症结,但所谓“无财产”多为转移、代持或隐匿制造的假象。本文结合合肥司法实践,从四大维度系统梳理财产线索排查路径:资金资产维度,深挖互联网支付、数字资产、保险现金
为规范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为妥善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统一法律适用,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深人调研。综合论证,并征求辖区中级人民法院意见的基础上,就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市理中的一些问题纪要如下,供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参考。 1.
第一条 本意见所称“房屋腾退”案件主要是指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对拟变价或以物抵债房屋进行腾退的案件,以及执行依据直接确定被执行人房屋腾退的案件等。 第二条 执行法院拟对查封房屋进行拍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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