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本地律师承办异地执行案件时,常会遇到外省调查令在安徽受阻的情况,尤其涉及银行协查环节,易延误财产查控进度、影响当事人合法权益。本文结合合肥律师当日办案真实经历,拆解遇阻应对方法,为同行提供实操参考,也为有异地执行需求的合肥企业、个人提示风险。
今日,我作为合肥执行律师,承办一起外省法院委托的执行案件,核心任务是持该院依法签发的律师调查令,赴安徽省调取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财产线索。出发前,我已逐项核对全套手续,确认文书齐全、程序合规,本以为能顺利完成查控工作,未料全程遭遇阻碍,银行“一刀切”的拒办态度,令人深感意外且无奈。
我携带完整手续——外省法院正式签发的律师调查令、本人有效律师执业证、律所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先后前往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安徽省内相关营业网点及协作机构,申请办理财产线索协查事宜。令人诧异的是,两家机构给出的答复高度一致:凡是外省法院出具的律师调查令,一律不予受理,无任何协商余地。
银行工作人员明确告知,该做法系其上级部门内部统一通知要求,执行标准毫无例外:不区分被执行人开户银行具体所在、不考量案件事实是否发生在安徽境内、不询问查询内容是否与本地相关,只要调查令的签发主体为外省法院,便全线拒绝协助、不予接收任何相关材料。其明确表示,仅接受安徽省本地法院出具的相关文书,或由本地法院法官本人到场办理协查。
现场,我作为合肥执行律师,反复向工作人员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律师持人民法院依法签发的调查令开展调查工作,视同法院执行公务,金融机构作为法定协助义务主体,负有配合调查的法定义务;且法律并未对律师调查令设定地域限制,任何单位不得以内部管理规定对抗生效司法文书的执行。但两家银行工作人员均以“内部风控要求”“系统操作权限限制”“上级明确指令”为由,固执拒绝配合,且拒绝出具任何书面拒收回执或不予协助说明,导致此次调查工作陷入僵局。
为固定相关证据、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我当即启动全程录音录像,完整记录与银行工作人员的沟通全过程,同时第一时间与调查令签发法院取得联系,详细汇报现场遇阻情况,并同步制作完整工作记录,留存相关情况备查。这一纸无形的“地域壁垒”,不仅直接卡住了异地执行工作的关键环节,延误了财产查控的最佳时机,更让当事人的合法债权实现之路再添新的阻碍,也间接影响了司法权威的落地,这也是合肥律师承办异地执行案件常遇的实操痛点。
此事特向全体同行及有相关需求的合肥企业、个人提个醒:当前在安徽省内,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已对於外省法院签发的律师调查令实行“一刀切”拒办模式,律师直接持外省调查令前往上述两家银行办理协查,基本无法达成调查目的。合肥执行律师建议同行后续承办此类案件时,优先通过签发法院委托安徽省本地法院协助执行,或协调签发法院法官出差至安徽现场办理,避免徒劳往返、延误办案进度;有异地执行需求的合肥当事人,可提前咨询合肥本地执行律师,规避办案风险。
执行之路,道阻且长,行则将至。每一个程序上的障碍,都是对合肥律师专业素养与执业耐心的双重考验。后续,我将及时向调查令签发法院提交详细情况报告,申请法院依法对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相关单位进行追责;同时,将通过向银行监管部门投诉、向相关法院提交司法建议等多种方式,推动此类问题得到合理解决,全力为当事人打通财产查控的“最后一公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司法公正,彰显合肥执行律师的专业价值。
提示与声明:本手记为合肥执行律师当日办案真实记录,内容客观真实,仅用于法律实务交流与同行参考,不构成对任何个案的法律意见,亦不作出任何司法结果承诺。金融机构及相关单位的协助执行政策可能随时间、内部管理调整而变化,本文所反映的情况仅为当日办理实况,具体要求请以实际办理时相关机构的最新规定为准,有疑问可咨询合肥本地专业律师。本文旨在客观反映异地执行实务中的痛点难点,推动相关单位依法履行协助执行义务,破除地域壁垒,维护司法权威与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法律实务规范化发展,为合肥律师、合肥执行律师承办此类案件提供实操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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