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军律师,安徽银开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百度律临认证律师,(执业证号:13401201710652210),专注合肥地区强制执行与不良资产处置领域近十年,熟悉本地司法实践,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专业的执行解决方案。
2026年合肥蜀山区强制执行怎么高效办理?找不对值班法官、不会用 “码上办” 平台、材料准备不全…… 这些问题让很多人维权之路走得格外艰难。本文结合合肥市蜀山区法院最新值班安排、蜀于你 码上办平台全流程操作及本地实操案例,从申请条件、材料清单、执行流程到避坑技巧,全方位拆解强制执行全环节,帮你少跑冤枉路、快速兑现合法权益。
一、合肥市蜀山区法院执行局对接指南:精准找人,高效沟通
(一)工作日值班人员明细(2026 最新版,但信息一直处于变动中,建议行动前二次核实)
星期一:上午执行员陈孟凯(电话 0551-65357890,书记员郝龙华);下午执行员陆冰典(0551-65357797,书记员唐明明)、诸博宙(0551-65357833,书记员陈月云)
星期二:上午执行员汪宇龙(0551-65357613,书记员方义豪)、杨宇(0551-65357752,书记员张从一);下午执行员杨**琦(0551-65357840,书记员刘晓玲)、王安阳(0551-65357790,书记员郑凯)
星期三:上午执行员潘豪(0551-65357503,书记员张雪芹)、汪正炎(0551-65357215,书记员张礼璐);下午执行员张露(0551-65357836,书记员刘和东),
星期四:上午执行员祁琳琳(0551-65357819,书记员薛剑雄)、刘俊杰(0551-65357532,书记员宋志琨);下午执行员陆营森(0551-65357217,书记员孙家珍)
星期五:上午执行员钱双平(0551-65357786,书记员周仁建)、刘亚(0551-65357975,书记员王萍);下午执行员岳*玉(0551-65357371,书记员吴晓付)
合肥市蜀山区法院执行局对接统一值班电话 0551-65357892
(二)紧急与线上沟通渠道
⚠️紧急情况:遇到被执行人转移财产、暴力抗拒执行、隐匿关键资产等紧急情形,直接拨打蜀山区法院执行 110 出警电话 0551-65136110,24 小时响应处置,避免权益受损。
线上核心渠道:蜀于你码上办执行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合肥市蜀山区法院全市率先上线),整合四大核心功能,24 小时不打烊,留言通常 24 小时内回复,是合肥蜀山区强制执行数字化维权的关键工具,运行至今受理各类诉求留言,办结率高,群众满意率超高,执行信访案件同比减少近一半。
(三)蜀于你码上办 平台详细操作指南
1. 平台核心定位。作为蜀山区法院专属执行线上服务平台,旨在打破信息壁垒、解决 “见法官难”“跑法院繁” 的痛点,为当事人及社会公众提供 “了解执行、参与执行、监督执行” 的一站式司法公开渠道,以数字化手段打通司法服务 “最后一公里”。
2. 四大核心功能(附操作场景)
✅案件信息查询:已实名认证用户可查询立案状态、执行案号、案件名称、当事人信息、承办法官及联系方式、财产查控进度、执行措施采取情况等全流程节点信息。不管是异地维权还是不便线下跑,都能实时掌握案件动态,避免盲目奔波,执行透明度大幅提升。
✅财产线索提交:申请人或知情者可在线提交被执行人的不动产(含蜀山区具体地址)、车辆(车牌号、停放地)、银行账户、拆迁权益、集体分红、到期债权等线索,并直接上传转账记录、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等佐证材料。线索提交后直达执行法官,实现 “即时锁定、快速跟进”,是拓宽财产发现渠道的核心方式。
✅执行信访投诉:当事人对执行行为有异议、认为法官履职不规范或有其他合理诉求时,可通过平台提交信访材料及投诉意见,清晰说明诉求要点。平台会集约受理、归纳分析,确保群众呼声及时被听见、有效回应。
✅事项进展追踪:所有通过平台提交的查询、线索、投诉事项,用户均可在 24 小时内查询办理进展及最终结果反馈,无需反复打电话或跑法院询问,沟通效率显著提升。
3. 注册与使用流程(超详细步骤)
第一步:入口登录。微信搜索“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公众号并关注,点击右下角 “司法公开” 菜单栏,选择 “执行综合服务平台” 进入;也可通过蜀山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现场张贴的平台二维码直接扫码进入。
第二步:实名认证。进入平台后,按提示输入姓名、居民身份证号、证件有效期(可选 “5 年” 或 “长期有效”),绑定手机号并获取短信验证码,完成实名认证。建议勾选 “人脸认证”(非必选),认证后可解锁所有网办事项权限,后续操作更顺畅。
第三步:功能使用。
查案件:点击 “案件信息查询”,输入执行案号或当事人身份证号,即可查看对应案件的全流程信息,还能截图分享给代理人或相关人员。
交线索:进入 “财产线索提交” 模块,选择对应案件,按分类填写线索类型(如不动产、车辆等)、详细信息,点击 “上传证据” 按钮提交佐证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即可。
提诉求:点击 “执行信访投诉”,填写诉求主题、具体内容,可附加图片材料,提交后等待反馈。
追进度:在 “事项进展情况” 模块,可查看所有提交事项的处理状态(待受理、处理中、已办结)及法官回复内容。
4. 平台优势与注意事项
核心优势:打破时空限制,异地也能便捷办事;线索直达法官,避免中间流转耗时;24 小时响应,比线下沟通更高效;全程留痕可追溯,权益保障更有力。
⚠️注意事项:提交财产线索时需保证信息真实准确,虚假线索可能承担法律责任;实名认证信息需与案件当事人信息一致,否则无法查询对应案件;若忘记密码,可通过绑定手机号找回,或联系蜀山区法院执行局值班电话咨询。
二、强制执行申请条件:4 个核心门槛(蜀山区法院认定标准)
✅法律文书已生效,包括一审判决双方未上诉、调解书签字确认、二审判决送达完成、仲裁裁决生效等,未生效文书无法启动执行程序。
✅义务人未履行义务,在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对方无正当理由拖延、拒绝还款或履行其他法定义务,需提供书面催告记录(如有)佐证。
✅申请需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一般为 2 年,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最后一日起算;分期履行的,从每次履行期最后一日起算,超期未申请将丧失强制执行权。
✅案件属于蜀山区法院管辖,通常要求被执行人住所地或主要财产所在地在蜀山区范围内,需提供被执行人户籍证明或财产权属所在地证明。
三、申请材料清单:备齐这些,一次通过(蜀山区法院专用)
✅执行申请书 3 份,需写清申请理由、执行事项、具体标的(含利息需精确算至申请当日)、联系地址和电话,个人签名、单位盖公章,涉外案件需附中文译本(翻译机构需具备资质)。
✅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 份,包括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或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公证书等,复印件需加盖 “与原件核对无误” 章。
✅申请人身份证明:个人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需签字按手印);企业或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权利承受证明(如有):继承或受让权利后申请执行的,需提供继承公证书、权利转让协议、债权人同意转让证明等文件,确保权利来源合法。
✅委托代理材料:委托他人代办的,出具授权委托书(明确代理权限,如代为申请、接收法律文书等);委托律师的,额外提供律所函和律师证复印件(需加盖律所公章)。
✅生效证明:法院作出的文书需审理法官和庭室负责人签字确认;仲裁机构等其他机关出具的文书,需由作出机关提供生效证明和送达记录,避免因文书未生效被驳回。
✅财产线索说明:尽可能详细列出被执行人在蜀山区的房产(含具体楼盘地址、楼栋号)、车辆(车牌号、车型、停放地址)、银行账户(开户行、账号、开户名)、股权(持股企业名称、持股比例)、租赁收益(承租企业名称、付款周期)等精准信息,能大幅提升蜀山区法院执行效率。
四、蜀山区强制执行全流程:5 步走通,含数字化操作(2025 实操版)
(一)提交申请:3 种方式任选
✅现场办理:带齐材料到蜀山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窗口直接申请,工作人员可当场核对材料完整性,地址为合肥市蜀山区政务区怀宁路与休宁路交口。
✅邮寄申请:将全套材料邮寄至蜀山区法院立案庭(收件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与休宁路交口蜀山区法院立案庭,邮编 230031),信封注明 “强制执行申请”,保留邮寄凭证以便查询。
✅线上立案:通过 “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全国版” APP 或小程序,注册后选择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按提示填写信息、上传材料,上传文件需清晰可辨,避免因材料模糊被退回。
(二)法院受理立案(蜀山区法院时限要求)。法院收到申请后 7 日内审核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场受理并立案,发放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需补充内容(可通过线上平台查看补正通知);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裁定书并说明理由。立案后分配专属执行法官,可通过 “‘蜀’于你 ‘码’上办” 平台或电话对接案件进展,蜀山区法院会同步发送法官联系方式短信。
(三)送达执行通知。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发送《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在指定时间内履行义务(一般为 10-15 日),并明确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包括查封财产、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如禁止乘坐高铁、飞机,限制子女就读私立学校等)。
(四)财产查控与执行措施(蜀山区特色模式)。法院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接银行、不动产、车辆管理等部门)及线下调查,核查被执行人财产信息,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针对蜀山区常见场景,有两种特色执行模式:
数字赋能:申请人可通过 “‘蜀’于你 ‘码’上办” 平台实时提交财产线索,2024 年蜀山区某教育机构退费纠纷中,10 名学员通过该平台留言,提供机构法定代表人住址和名下商铺租赁信息,助力法院 3 日内拘传被执行人,成功追回 5.6 万元培训费;平台运行以来,一周就有 15 位申请执行人提交执行线索,成为财产查控的重要助力。
善意执行:遇到涉案商铺、写字楼已出租的情况,蜀山区法院会采用 “带租拍卖” 模式(即拍卖后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书面通知租户参与拍卖竞价,既保障债权人权益,也避免租户投入的装修成本血本无归,2023 年以来已通过该模式办结 12 起涉商执行案件,实现三方共赢。
(五)结案处理(蜀山区法院两种结案情形)
✅执行完毕:被执行人履行全部义务(包括本金、利息、执行费用),法院制作结案文书,执行程序终结,向申请人发放执行款收据。
✅终结本次执行(简称 “终本”,即暂时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会终结本次执行,同时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等惩戒措施;申请人后续发现新线索,可凭终结本次执行裁定书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再次申请恢复执行,蜀山区法院会优先立案核查。
五、执行异议与参与分配:权益受损有途径(蜀山区实操指引)
(一)执行异议怎么提(蜀山区法院流程)
✅申请主体:案件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执行行为影响自身权益的案外人),或对执行标的主张所有权的案外人。
✅所需材料:执行异议书 3 份(异议人签字或盖章,写清当事人信息、异议请求和事实理由)、身份证明材料、相关法律文书(如执行裁定书)、证据材料(产权证明、合同、转账记录等,需加盖核对章)、送达地址确认书(法院窗口领取填写,确保文书送达无误)。
✅处理流程:蜀山区法院收到异议后 15 日内审查,异议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改正执行行为;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对裁定不服的,可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 10 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二)参与分配申请指南(多债权人权益保障)
✅申请条件: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债权人已取得执行依据(或享有优先权、担保物权);在蜀山区法院执行程序开始后、执行终结前提出书面申请。
✅所需材料:参与分配申请书(写明债权金额、性质、被执行人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事实理由),附执行依据、受偿情况等证据;享有优先权的,额外提供抵押权登记证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证明(即工程款优先于普通债权受偿)等权利凭证。
✅分配规则:蜀山区法院必须制作财产分配方案并送达各方,内容包括财产信息、债权名单、执行费用扣除、分配顺位等。对方案有异议的,需在收到后 15 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实体性异议(如债权数额、分配顺位争议)可通过执行异议之诉(即向法院起诉解决分配争议)解决,管辖法院为蜀山区法院。
✅分配顺序:先支付执行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再由享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优先受偿,接着清偿职工工资、医保费用及经济补偿金,然后偿还社保费和税款,最后按比例清偿普通债权。
六、蜀山区执行实务避坑指南(原创干货,适配本地场景)
✅善用线上平台:“‘蜀’于你 ‘码’上办” 平台不仅能查进度,还能提交线索、接收法律文书,2024 年蜀山区法院 80% 的财产线索来自该平台,助力多起案件快速执结,尤其适合异地或不便跑法院的情况。
✅财产线索要精准:优先提供被执行人在蜀山区的不动产具体地址、银行开户行及账号、工作单位及收入情况,本地资产核查效率比异地高 3 倍,能大幅缩短执行周期。
✅关注 “带租拍卖” 场景:若涉案房产为商铺、写字楼且已出租,可主动向法院提供租赁协议、租金支付记录,协助蜀山区法院采用 “带租拍卖” 模式,避免因租户阻碍导致拍卖流拍。
✅把握参与分配时限:发现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权时,需在蜀山区法院制作分配方案送达前或案款发放前提出申请,逾期将无法参与分配,需单独申请执行。
✅理解 “终本” 不是终结:案件 “终本” 后,蜀山区法院会每 6 个月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核查被执行人财产动态,申请人也可继续通过 “‘蜀’于你 ‘码’上办” 平台收集并提交新线索,一旦发现新财产,可随时申请恢复执行,无时间限制。
✅警惕规避执行行为:发现被执行人无偿转让蜀山区房产、通过本地企业代持股权、隐匿租赁收益等情况,第一时间通过平台或电话告知执行法官并提供证据,法院会依法采取撤销转让、冻结股权、提取收益等措施。
⚠️避免材料遗漏:申请时务必带齐生效证明和财产线索说明,这是蜀山区法院驳回申请最多的两项原因,可提前通过平台留言或电话咨询值班执行员确认材料细节。
七、强制执行常见问题解答
1.蜀山区强制执行申请被驳回后,还能再次申请吗?可以。若因材料不全、信息错误等原因被驳回,补正材料后可再次向蜀山区法院申请;若因超过申请期限、不属于蜀山区管辖等法定情形被驳回,需针对驳回原因解决后再申请,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
2.被执行人名下没有财产,蜀山区法院会如何处理?蜀山区法院会依法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同时每 6 个月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自动核查被执行人财产。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新的财产线索后,可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不受时间限制。
3.蜀山区强制执行过程中,双方可以达成和解协议吗?可以。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自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明确履行方式、期限等内容,并提交蜀山区法院备案。被执行人按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执行程序终结;未按协议履行的,申请人可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4.蜀山区法院采取 “带租拍卖” 后,租户的权益如何保障?蜀山区法院会在拍卖前书面通知租户,租户享有优先购买权,可参与拍卖竞价。拍卖成交后,原租赁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权人继续有效,租户可按原合同约定继续承租,直至租赁期限届满,保障租户的合法租赁权益。
5.申请蜀山区强制执行需要缴纳费用吗?标准是什么?申请强制执行无需申请人预先缴纳费用,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收费标准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执行,根据执行标的金额分段累计计算,例如标的额 1 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 50 元;超过 1 万元至 50 万元的部分,按 1.5% 交纳等。
6.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名单后,会受到哪些具体限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将被限制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禁止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场所消费;禁止购买不动产、非经营必需车辆;禁止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同时在金融贷款、招投标、资质审核等方面也会受到限制。
7.蜀山区强制执行案件的办理周期一般是多久?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蜀山区法院应在立案后 6 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批准可延长 3 个月。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明确、配合执行,办理周期会大幅缩短;若财产线索模糊或被执行人逃避执行,周期可能相应延长。
8.异地被执行人的财产,蜀山区法院可以执行吗?可以。蜀山区法院可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异地财产进行查控,也可委托财产所在地法院协助执行。对于不动产、股权等需要现场处置的财产,蜀山区法院会派员前往异地办理,或委托当地法院协助处置,确保执行权益。
9.蜀山区强制执行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该怎么办?案外人可向蜀山区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提交执行异议书、身份证明、对执行标的享有权利的证据材料等。法院收到异议后 15 日内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依法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即通过诉讼主张对执行标的的权利)。
10.蜀山区 “终本” 案件恢复执行时,需要重新提交材料吗?需提交部分材料。申请人需向蜀山区法院提交恢复执行申请书、原生效法律文书、终结本次执行裁定书,以及新发现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证明材料。材料齐全的,法院会优先立案核查,及时恢复执行程序。
法律声明
✅本文为纯法律科普内容,旨在向公众普及合肥蜀山区强制执行相关的法律知识与实操流程,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法律建议或律师执业行为。
✅文中信息基于 2026 年蜀山区法院公开的司法实践、官方发布的平台操作指南及现行有效法律法规整理,若相关政策、流程、联系方式等发生变更,以蜀山区法院官方最新通知为准。
✅ 强制执行涉及复杂的法律程序与个体差异,具体案件办理需结合实际情况。读者在处理自身法律事务时,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或直接联系蜀山区法院执行局获取精准指导,本文内容不可替代专业法律意见。
✅ 本文作者及发布方不对因使用或依赖本文内容而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承担法律责任。读者自行依据本文内容办理相关事务的,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风险。
✅ 本文内容为原创整理,未经授权不得擅自转载、复制、篡改或用于商业用途。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并保持内容完整性,违者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手机扫一扫也能查看
本文网址:https://www.chenjun.net/zxcs/1284.html
关键词:
COPYRIGHT © 安徽银开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明图网络
网站备案号:皖ICP备2022017268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