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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执行困境,被执行公司转移财产到关联公司,我该怎么维权?

安徽银开律师事务所 2025-11-15 0

      咨询内容:我在合肥经营一家广告公司,庐阳区一家传媒公司欠我15万服务费,判决后我申请了强制执行。但后来发现,这家传媒公司在诉讼期间就把所有业务和客户都转移到了一家新成立的“关联公司”,两家公司法人是夫妻关系。在合肥,我能要求法院执行关联公司的财产吗?
      陈军律师解答:这种“以关联公司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的情况在合肥极为常见,根据《民法典》及合肥中院《关于防范和打击规避执行行为的实施意见》,若能证明两家公司存在“人格混同”或“恶意转移财产”,可通过两种途径维权:第一种是申请追加被执行人,若你能证明关联公司与被执行公司存在“人员混同”(如高管、财务人员相同)、“财务混同”(资金往来无真实交易)、“业务混同”(共用客户资源、经营场所),可向庐阳区法院申请追加关联公司为被执行人,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需要提交的证据包括:两家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员工社保缴纳记录、银行流水明细(可申请法院调取)等。第二种是提起撤销权诉讼,若有证据证明被执行公司在诉讼期间无偿或低价转移业务、客户资源给关联公司,可在知道该行为之日起1年内,向合肥庐阳区法院提起债权人撤销权诉讼,撤销其财产转移行为,使财产回归被执行公司后再强制执行。我们合肥银开律师团队有专门的“关联公司财产调查”服务,可通过工商档案、银行流水分析等方式固定人格混同证据,提高追加被执行人的成功率。
      安徽银开律师事务所联系方式:- 执行维权专线:132-0551-9980(微信同号,合肥律师实时对接)- 律所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888号安徽银开律师事务所(政务区步行20分钟可达)- 固话:0551-65559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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