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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肥执行维权:被执行公司名下无房产车辆,能查它的“隐性财产”吗?

安徽银开律师事务所 2025-11-15 0

      咨询内容:我是合肥一名工程承包商,蜀山区一家建筑公司欠我20万工程款,强制执行后发现该公司名下既无房产也无车辆,银行账户余额只有几百元。但我听说他们还在接新项目,肯定有收入,这种“隐性财产”在合肥能查到吗?具体该查哪些方面?
      陈军律师解答:公司被执行人的“隐性财产”是合肥执行案件的重点调查方向,这类财产通常包括未登记的财产、到期债权、收入款项等,通过合法途径完全可以查询核实。结合我在合肥办理的同类案件,重点可查四个维度:一是“收入类财产”,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0条,可申请法院向该建筑公司的合作方(如发包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对方协助冻结应付给被执行公司的工程款,这是合肥建筑行业执行案件中最常见的财产来源;二是“未登记财产”,如施工设备、脚手架等周转材料,可申请法院到其施工工地(可通过招投标信息查询)进行现场查封;三是“股权与投资”,通过合肥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该公司是否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或是否有对外投资的分公司、子公司;四是“支付宝、微信账户”,现在合肥法院已实现对公司支付宝、微信商户号的查询冻结,可书面申请执行法官对该公司的线上支付账户进行核查。若你掌握该公司正在接新项目的线索,可将项目名称、发包单位信息提交给蜀山区法院,我们合肥律师也可协助向法院申请调查令,直接到发包单位调取相关合同及付款记录,锁定财产流向。
       安徽银开律师事务所联系方式:- 执行维权专线:132-0551-9980(微信同号,合肥律师实时对接)- 律所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888号安徽银开律师事务所(政务区步行20分钟可达)- 固话:0551-65559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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