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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执行指南,被执行公司有财产但法院未处置,该怎么催促?

安徽银开律师事务所 2025-11-15 0

       咨询内容:我在合肥申请强制执行一家庐阳区的商贸公司,法院已经查封了该公司一批价值15万元的库存商品,但过去3个月了,法院一直没启动拍卖程序,我每次联系执行法官都被告知“排队等待”。在合肥,遇到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催促法院尽快处置财产?
      陈军律师解答:根据合肥中院《关于规范执行财产处置程序的规定》,法院查封财产后,应在30日内启动评估程序,评估完成后15日内启动拍卖程序,你的情况确实存在处置拖延问题,可通过合法途径推动程序进展.首先,向庐阳区法院执行局提交《财产处置催促函》,明确说明财产已被查封3个月未处置的情况,引用《民事诉讼法》中“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后,应当及时进行拍卖、变卖或者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规定,要求法院书面告知拖延原因及具体处置时间表;其次,若法院未予回应或仍拖延,可向合肥中院执行局提交《执行监督申请书》,申请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执行行为进行监督,这是合肥执行监督的重要渠道,通常能有效推动案件进展;最后,可委托我们合肥律师与执行法官对接,律师可通过提交《律师意见书》的方式,从法律专业角度分析财产处置的紧迫性,协助法院加快评估、拍卖流程。需要注意的是,库存商品存在贬值风险,拖延时间越长对你越不利,建议尽快采取行动。
      安徽银开律师事务所联系方式:- 执行维权专线:132-0551-9980(微信同号,合肥律师实时对接)- 律所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888号安徽银开律师事务所(政务区步行20分钟可达)- 固话:0551-65559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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