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与张婷早年登记结婚,数年后办理离婚登记。婚姻存续期间,张婷与王强有经济往来。李明认为张婷未经其同意,将家庭共有财产无偿赠与王强,侵害其权益,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赠与无效,王强返还 41163.88 元及逾期付款损失,并承担受理费等费用。陈军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审查原告李明提交的证据,包括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微信支付转账电子凭证、住院病案及付款记录、收款收据及转账记录、加油费付款记录、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及详单等。针对原告证据,陈军律师指出问题。转账记录仅显示资金流动,无法证明为赠与。结合前案张婷起诉王强案件及证据,指出款项可能为业务合作等往来,原告需进一步举证。微信聊天记录不完整,无法推断恋爱关系及赠与性质。
陈军律师团队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指出原告主张赠与合同无效需承担举证责任。李明未充分证明张婷与王强转账时系恋爱关系及转账为赠与,王强否认不正当关系,主张款项用途多样。团队收集类似案例研究,庭审中援引判决思路,阐述缺乏明确赠与意思表示和证据时,不能认定转账为赠与,突出原告证据不足和法律关系模糊。庭审中,陈军律师回应原告主张。指出逾期付款损失无依据,因赠与行为未证明。原告要求王强承担受理费等费用无合理基础,不应支持。张婷称转账时王强表示会还钱,与原告赠与主张矛盾。结合张婷曾以民间借贷起诉王强,指出其对款项性质陈述不一致,可信度低。
经陈军律师团队努力,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李明全部诉讼请求。法院认为,李明未充分证明张婷与王强转账时系恋爱关系及转账为赠与,王强款项用途主张合理,张婷陈述表明非赠与。李明请求缺乏依据,保全费等由其自行承担。
本案为类似纠纷提供参考,可借鉴其证据审查、法律关系认定等经验,提高处理纠纷效率和公正性,促进司法实践完善。
陈军律师是安徽银开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专业律师执业近十年,执业经验丰富,专注民事法律领域,在赠与合同、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纠纷等方面造诣深。陈军律师以严谨态度、敏锐洞察力和出色庭审表现获客户信赖,秉持 “以客户为中心,以法律为准绳” 理念,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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