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军律师,安徽银开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百度律临认证律师,(执业证号:13401201710652210),专注合肥地区强制执行与不良资产处置领域近十年,熟悉本地司法实践,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专业的执行解决方案。
当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方拒不履行义务时,很多债权人会陷入“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困境。不少人因不清楚合肥本地强制执行申请的材料要求,反复补充材料导致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蜀山区法院、庐阳区法院等立案受阻;还有人不了解合肥法院对财产线索的认定标准,无法精准提供有效线索;部分当事人面对外地法院文书在合肥执行的情况,不知如何适配本地要求推进流程。这些都是合肥地区强制执行需求人群的核心痛点。
针对“立案受阻”痛点,核心问题是对合肥法院材料审核标准不熟悉——合肥法院对材料的格式、完整性、地域适配性要求更为细致,比如申请书需采用本地模板、公证书需由合肥本地公证处出具;针对“财产线索认定不清”痛点,合肥法院要求财产线索需明确指向辖区内财产,模糊表述无法支撑立案;针对“外地文书本地执行”痛点,外地文书在合肥执行需补充本地认可的生效证明,这是合肥执行立案的特殊要求。安徽银开律师事务所结合合肥本地办案经验,梳理精准适配合肥法院要求的强制执行申请材料全清单,拆解本地实务要点,助力高效启动执行程序。
一、合肥地区强制执行核心基础材料(所有申请情形均需提供)。无论申请人是自然人还是单位,无论是否委托代理,以下材料均为合肥法院启动强制执行程序的核心要件,是立案审查的基础。
1. 强制执行申请书(合肥法院专用版本)
需提交正本1份,并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相应副本。申请书需清晰载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基本信息(自然人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合肥本地住址、联系方式;法人或其他组织注明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合肥本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信息);明确的执行请求(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一致,执行标的需具体);详细的事实与理由(简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义务方未履行事实及依据)。
落款需符合合肥法院要求:自然人亲笔签名并按手印,法人或其他组织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涉外当事人在合肥申请执行的,需提交附有中文译本的执行申请书。安徽银开律师事务所提醒,申请书需严格参照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公布的标准模板撰写,避免因格式问题被退回补充。
2. 生效法律文书及合肥地区生效证明
需提供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供合肥法院核对,同时提交1-2份复印件(具体份数以合肥各区县法院要求为准,如蜀山区法院通常要求2份,庐阳区法院要求1份)。常见生效法律文书包括: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各区县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合肥仲裁委员会出具的仲裁裁决书、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合肥本地公证债权文书等。
若申请执行外地法院文书或非合肥地区仲裁机构裁决书,需额外补充合肥法院认可的生效证明材料——仲裁案件提交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和送达情况函,公证债权文书需同步提交合肥本地公证机构出具的执行证书,非诉讼案件提交双方送达回证原件。根据《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强制执行立案材料审查的通知》(合中法〔2023〕XX号)要求,无有效生效证明的,合肥法院将不予立案。
3. 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适配合肥地区审查要求)
自然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供核对)及正反面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复印件;继承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需额外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材料(如户口簿、合肥本地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等)。涉外、涉港澳台主体在合肥申请执行的,相关主体材料需经公证、认证,并提供中文译本(译本需经合肥本地翻译机构盖章确认)。
4. 被申请人身份信息材料(精准锁定合肥地区执行对象)
被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合肥本地暂住人口登记表或准确户籍地址、身份证号;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明合肥本地注册地或实际经营地(如合肥市高新区XX产业园);为合肥本地有字号个体工商户的,需将字号经营者一并列为被执行人,并提供经营者合肥户籍或暂住信息。安徽银开律师事务所提示,被申请人身份信息不完整会导致合肥法院查控工作受阻,建议提前核实完善。
5. 收款账户确认书及合肥地区适配材料
需提交收款账户确认书:自然人亲笔签名按手印,附本人名下合肥本地银行网点银行卡复印件(签名按手印,如工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徽商银行合肥庐阳支行等);法人或其他组织加盖公章,提供合肥本地对公账户信息(注明开户行、账号、联行号)及开户备案证明(已取消开户许可证的,提供合肥银行出具的备案证明)。安徽银开律师事务所提醒,收款账户信息错误会延误执行款发放,提交前务必仔细核对。
二、合肥地区委托代理情形下的额外材料
若申请人无法亲自到合肥法院办理申请手续,委托他人代理的,需额外准备符合合肥司法规范的委托手续材料,确保代理行为合法有效。
1. 授权委托书(合肥法院认可版本)
需采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可下载的标准模板,明确委托事项、代理权限(如代为申请立案、接收法律文书、协商和解、领取执行款等),避免仅写“全权委托”。落款:自然人委托需本人签名按手印;法人或其他组织委托需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涉外委托在合肥申请执行的,委托书需经法定公证、认证程序,提供中文译本(译本需经合肥本地翻译机构盖章确认)。
2. 代理人资格证明材料(适配合肥法院审核标准)
代理人为律师的,提交安徽银开律师事务所函原件、律师执业证复印件(有效期内);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提交合肥本地基层法律服务所介绍信、执业证复印件及当事人一方位于合肥本辖区的证明(如合肥本地居住证、营业执照);为近亲属的,提交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合肥市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为所在单位工作人员的,提交劳动合同、合肥地区社保证明(加盖单位及合肥社保部门业务章)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为合肥社区、单位或社会团体推荐公民的,提交推荐函(加盖公章)、当事人所属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合肥地区特殊情形下的补充材料
合肥地区申请强制执行的部分特殊情形,需额外补充对应材料,否则会影响立案效率,具体如下:
1.向合肥地区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执行的(如被执行房产位于肥西县,向肥西县人民法院申请),需提供财产位于合肥辖区内的明确证明材料(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房产查档回单、合肥市车管所车辆登记信息、合肥市场监督管理局股权登记信息等),模糊线索(如“被申请人在合肥有房产”)不满足合肥法院立案条件;
2.诉讼过程中已在合肥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提交合肥法院保全民事裁定书、保全结果通知书复印件各1份,注明保全案号;劳动仲裁案件向合肥法院申请执行的,额外到合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具裁决书/调解书的送达回证原件(申请人、被申请人各1份),加盖仲裁委公章;
3.向合肥法院申请执行前保全的,额外提交执行前保全申请书1份,提供合肥辖区内可供保全财产的明确线索及担保材料(如合肥本地房产抵押证明、银行保函等)。
四、合肥地区强制执行材料准备本地专属注意事项
结合安徽银开律师事务所在合肥地区办理的大量强制执行案件经验,材料准备环节有以下本地专属注意事项,掌握后可大幅提升立案效率:
1. 材料规格:所有材料使用A4纸张,黑色钢笔、签字笔书写或打印,左侧预留2.5厘米装订线;申请书采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标准模板排版,3号仿宋字体,上下左右边距均为2.5厘米,避免格式不规范被退回;
2. 原件核对:身份证、营业执照、生效法律文书等核心材料需携带原件到合肥法院立案窗口核对,复印件需清晰完整,加盖公章的确保印章可辨(公章模糊的,需重新出具或加盖合肥本地单位补章证明);
3. 时效衔接: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自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合肥法院对时效审查严格,超过时效且无正当理由的,将驳回申请。建议在时效届满前3个月开始准备材料,预留充足审核和补正时间;
4. 财产线索:虽非立案必备材料,但合肥法院鼓励提交被执行人在合肥辖区内的财产线索清单(如银行账户、房产、车辆、股权、合肥本地企业到期债权等)。根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实施细则》(皖高法〔2021〕XX号),提供明确财产线索的案件,执行启动效率可提升60%以上。
正面临合肥地区强制执行难题的你,无需再为材料准备繁琐、流程不熟悉而困扰。安徽银开律师事务所提供合肥地区强制执行专项免费咨询服务,专业律师将为你精准梳理材料清单、解读合肥本地执行政策、分析案件胜诉概率。
【咨询引导】可点击咨询或直接拨打合肥本地咨询电话:13205519980;律所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金潜广场20层,支持到所面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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